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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配偶應是大部份人於人生中其中一件最可怕的事情,若您沒有預早計劃一下, 在世的一方不但面對情緒的困擾及釵h事情需要安排 (如處理喪禮, 退休金、政府福利、樓宇按揭、稅務等事情), 還要面對財政上的壓力。因此, 最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於不可預計的事情發生前未雨綢繆。 而最少應該儲存以下的資料於您的檔案中:
- 人壽保險的聯絡資料
- 任何傷殘保險的資料
- 汽車和房屋保險的資料
- 所有負債的資料
- 僱員福利的資料
- 所有遺囑或信託財產資料的影印本
- 所有有效的信用咭
- 所有財務資產及其位置(例如海外物業)
- 若擁有生意, 則應該預先計劃在配偶離世時如何完結該業務, 或在虧蝕前如何進行業務的推廣; 亦可預先作出有關買/賣的安排。
- 如不幸得知患有末期病症, 夫婦應立即聯絡財產事務代理人 (一般為律師), 覆核有關遺囑及財產信託的安排, 有需要時在文件上作出修改和增訂。這時亦應商討物業的擁有權、核對銀行戶口持有人的名稱(在世的一方能否動用該戶口), 及覆核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名稱。部份國家亦可讓一些個人財產(例如珠寶)是不須經過繁複的程序便可轉移與他人。
財產事務代理人亦可行使其法律權力及作出有關醫療的決定。代理人之法律權力可協助未能親自處理財務資產問題的當事人在離世前處理該等問題。而代理人亦有權代替不可作出決定的當事人作出有關醫療的決定(如因當事人處於昏迷中等)。 此外, 對於長期病患及較年老的配偶而言, 您應該向專門處理年邁人仕財產事務的代理人諮詢意見。通常年邁人仕的配偶死亡及 / 或長期病患會嚴重增加其財政壓力, 因此不宜等到需要經濟援助時才開始計劃。代理人亦可幫您尋找經濟援助及至其他服務的途徑 (如醫院及家居護理服務)。 患有長期病患的夫婦不應忘記就算是少數目的保險亦應購買, 有時只須在一張咭上簽署及寄回便可得到信用咭或其他途徑幾仟元的保障。當各項少數目保障累積起來, 亦可有助解決困難。另外必須記得維持繳交保費, 有時您的配偶會忘記為您繳交保費, 這情況經常發生在當您患上嚴重疾病或快要離世前; 如真的忘記繳交保費的話; 您很可能會喪失保障。 最後, 您可與財務顧問商討您的情況。他們可助您分配支出、計算所需保險保障, 為在世的一方尋求保障及進行投資等。較年老的夫婦亦可能希望為存活的一方計劃有關居住的安排; 讓您的財務顧問參與您每一個階段的計劃,對您會有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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